發(fā)布日期:【2019-11-19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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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周谷堆商業(yè)區(qū)車輛識別系統(tǒng)改造工程
項目編號:HBZ-19150-ZGD21
招標方式:公開招標
評標辦法:有效最低價
招標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11月6日
開標日期:2019年11月19日
中標候選人結(jié)果公示如下:
第一中標候選人:安徽鼎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
投標報價:捌拾伍萬捌仟伍佰陸拾叁元玖角壹分(¥858563.91元)
第二中標候選人:合肥國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投標報價:捌拾捌萬陸仟捌佰捌拾壹元捌角陸分(¥886881.86元)
公示期: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1日
若投標人對上述結(jié)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(nèi)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,節(jié)假日休息)向合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質(zhì)疑(異議),異議材料遞交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黃山路596號A樓1503室 百大集團紀檢監(jiān)察室,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5771052。
二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(quán)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(nèi)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(nèi)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(nèi)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合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11月19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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